山西民俗艺术遗产保护之我见
作者:李嘉 发布于:2019-01-07 14:15 来源::【喜剧世界杂志】
山西民俗艺术遗产保护之我见
李嘉
山西省大同市群众艺术馆,山西,大同 037000
摘要:民俗艺术拟指与民俗伴生共存、息息相关,民间艺术是民俗文化的一个门类,民俗艺术遗产的保护是民俗文化遗产保护这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的一个子系统。
关键词: 山西;民俗艺术; 遗产保护
民俗艺术成于民俗,存于民间,娱之民众,导之风化。社火是山西主要的民俗艺术,从发展历程来看,初始只是一种祭祀仪式,源于古代人们对土与火的崇拜。社火中的社即土地神。《左传》中记载:“共工氏有子曰句尤后土……后土为社。”火即是火祖。《汉书·五行志》云“帝喾则有祝融,尧时有有阏伯,民赖其德,死则以为火祖,配祭火星。”顾名思义,社火就是祭祀土神与火神的一种活动。出于对仪式隆重、热烈的要求和对民众渲染、吸引的需要引进了民间锣鼓、民间舞蹈、地方小戏,形成了祭神与娱人成份参半的民间常见的广场街头民俗艺术表演。发展至今,社火历经变革,已经演变成了民间的庆典和民众的狂欢,基本上省略了敬天祭祖、崇神驱鬼、祈福禳灾的内容,不过仍然寄寓着民众对风调雨顺、岁岁丰稔的殷切企盼和国泰民安、生活幸福的良好祝愿。
作为艺术,社火的产生和演变,说明了民众是民俗艺术的主体。从遗产保护的角度讲,应该特别关注民俗艺术的传承人,也就是民间艺人和能工巧匠。
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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