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中国乐律学的发展
作者:付加露 发布于:2019-04-29 14:21 来源::【未知】
摘要:我国乐律经过多年来的沿革与发展,从古代乐律开始经过数年来的作品成绩以及特征反应,将乐律进行近代的转型以及变化,到先进的乐律研究论文与专注的形成,我国的乐律学说观念已经逐步走向成熟,也是将我国传统文化发扬光大的条件,由此我国也能在乐律学的道路稳步前进。
关键词:中国乐律学;发展变革;研究分析
我国的律制体系建设较为明确,而且追溯其千年来的发展历程,可以将律制的初期阶段、多样化发展层面、近代发展严格等细化应用,古琴作为律制中律学的主要分支,相关的律制论包括三分损益律、纯律学的论说内容也较为丰富。
一、中国乐律发展的四个主要阶段
1.律制初期发展
我国有关律制的古文内容之中,在《国语·周语》之中由周景王问津提出十二律的律名。而且在与乐官谈论期间还有七声音阶相关的乐律内容。而我国古代的十二律只是律名,其中第一律是黄钟,如果还有高八度的律还是以“清黄钟”著称。
管仲提出了“三分损益法”,这是定律的方法也属于生律的方法。“三分损益法”形成的五律是五声音阶的构成。我国的“三分损益法”的原理是与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律是相同,但是由于过度或应用需求所以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后期《吕氏春秋·音律篇》在管子五律的基础之上,还将“三分损益法”增加到十二律,这样需要调试的范围也就由此扩大了,在十二律之上进行“旋宫”能够将各种高度的调试效果达成。
2.律制多样化
后汉书中记载了&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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